为了鼓励旅行社对景区的推广,在4月—10月期间,凡旅行社在除成都地区以外客源地(组团社)主流媒体上刊登将都江堰景区纳入该旅行社的推广线路,并将景区门票价格纳入此线路的总体报价。该旅行社可凭当期媒体登载的线路原件及发票,经都江堰景区对该媒体的市场价格、广告尺寸、投放周期及都江堰景区所占此次广告线路的比例进行评估后给予最高不超过当期价格50%的促销费用,该费用将以都江堰景区团队单张门票价格为标准换算成景区门票并以季度为周期统计兑现。(此门票有效期为60天,从出具门票之日起计算) 促销政策 A:国内市场 凡由乙方组团前来都江堰景区参观旅游(6人以上),无淡旺季区别。乙方所组团队的每位客人按照景区全价门票金额的80%购票。甲方在乙方所组团队的每位客人购买景区全价门票金额80%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乙方如下促销政策: (一)网订部分 1. 6—5000人次,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5%促销费用(4.5元/人) 2. 5001—10000人次,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7%促销费用(6.3元/人) 3. 10001—20000人次,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8.5%促销费用(7.65元/人) 4. 20001人次以上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10%促销费用(9元/人) (二) 现金购票部分 乙方所组团队,景区将按所组人数给予旅行社全价门票金额5%(4.5元/人)的促销费用,年底兑现。(不再给予梯级奖励政策)甲方现场给予导游全价门票金额5%(4.5元/人)的奖励。 B: 海外市场 凡由乙方组织境外客人来都江堰景区参观旅游(3人以上),无淡旺季区别。乙方所组团队的每位客人按照景区全价门票金额的80%购票。甲方根据乙方所组团队的数量,在乙方所组团队的每位客人购买景区全价门票金额80%的基础上,再给予以下政策: 1. 5000人次以内,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7%促销费用 (6.3元/人) 2. 5001~15000人次,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10%促销费用(9元/人) 3. 15001~20000人次,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13%促销费用(11.7元/人) 4. 20001~25000人次,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15%促销费用(13.5元/人) 5. 25001~30000人次,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18%促销费用(16.2元/人) 6. 30000人次以上,年底给予旅行社景区全价门票金额20%促销费用(18元/人) 海外市场游客网上和现金购票人次的累计和优惠促销费用的计算方法及奖励政策均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