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错,意为父系群体或父系氏族部落,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一种父系氏族群体,主要分布在白玉县三岩、沙马、美玉等乡和巴塘县的甲英乡,以及与这些地区毗邻的西藏贡觉县和芒康县。
甘孜州的帕错父系氏族部落,最初分布在沙马一带,后分化为三个集团,即欧日布、霍也、错翁冷戈,其中以居住在三岩乡的霍也集团最为典型。在三个帕错集团内部,又分别按照父系血亲关系,分化为若干个小的氏族部落。帕错与帕错之间,一律平等,只有大小之分,无高低贵贱之别,也没有绝对的统属关系。
帕错组织的成员只能是男性:每个帕错成员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盟誓会议和仪式,发誓忠于同族、忠于帕错,并由长者讲述帕错源流和征战史。
帕错组织的头领和成员之间,相互平等,成员不向头领承担任何义务,头领也没有个人的特殊权利,不占有任何公有财产:帕错组织的头领不世袭,不固定,也不由选举产生,只要受到帕错成员的拥戴.即可成为头领。帕错头领负责处理本帕错的内外事务,主持一年一度的祭祀与盟誓:
同一宗族的帕错内部,人们互视为兄弟姐妹:同属一个帕错组织的家庭,通常是集群而居,每个家庭的碉房与碉房之间相互紧靠,并有暗门相通.连为一体。
帕错内部的世袭按父系计算.财产由男子继承。父权在家庭中有至高的权利。婚姻实行严格的外婚制,本帕错成员的兄弟后代之间。世代禁止通婚;与外帕错有血仇的不准联姻;女子必须嫁出,不得招婿上门:其婚姻形态主要有三种:一是一妻多夫制,即一个父母所生的同胞兄弟共娶一妻;二是一夫一妻制。这是主要婚姻形态;三是一夫多妻制,即所娶的妻子不生男孩,便可再娶一妻,甚至可娶三妻。在帕错组织中,妇女地位十分低下。被视为男人的附属品,称为“纳加” (手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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