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妻多夫 一般都是先由长兄娶妻,其他诸弟数人共有其妻。弟长大后,若当家人、兄长同意,家庭财力、条件许可,可另娶成家。 (二)一夫多妻 招婿家庭中的姐妹数人共有一夫,系妻方居住婚家庭。 (三)近亲婚姻 境内藏族群众由于受社会制度、地理环境、民族压迫、宗教信仰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十分珍惜旧有的近亲关系,注重平时结亲纳友,为巩固近亲关系,有的地方男子娶舅舅的女儿为妻(父系亲属不通婚)。 (四)试婚 定婚后由双方父母商定,女方先到男家劳动一年左右,目的有二:其一增进相互了解建立感情(还可同居),使尔后的婚姻基础牢靠。其二还可暂时解决男家劳动力缺乏问题。 (五)招婿 通常接女婿的是女家没有男子,缺乏必要的男劳,父母留女在家招婿承嗣;而男方弟兄数人,嫁给女方后亦不影响父家经济收入。 寡妇再嫁或招婿上门,习以为常,不被人非议,也有女死由其妹填房为妻,或哥死由其弟填房为夫的“转房”婚姻,这种婚姻人赞扬。 (六)走婚 木雅地区由于交通闭塞,与外界隔绝等原因,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一直保持着“男不娶,女不嫁”的习俗,古老的走婚习俗----“爬房子”尤显神秘。 木雅男子通常在16、17岁便开始谈恋爱,找呷益(即恋人)。找到了呷益就开始爬房子,夜晚到女方家走婚过夜,次日清晨回到自己母亲身边生产、生活。最初的走婚是秘密的。青年男子一旦相中了某个女子,必须在白天找机会向所相中的女子表示爱恋,表达的方式一般是抢女孩的头巾或戒指等,对方如果也相中了自己,她就会含情脉脉的跑开,而在夜深人静之时打开自己阁楼的窗户等待意中人的到来。扎坝人的房子一般高约10余米,三至五层,墙体笔直,小伙子们必须在夜晚徒手攀爬上楼顶,经事先侦察好的窗户进入意中人的闺房。如果第一次走婚是从大门而入,男方会受到女方及其家人的讥笑;如果攀爬的技术不过硬没能爬上房顶,也只能望墙兴叹,与意中人无缘。对于扎坝男子来说,呷益一生中基本是固定的,也有一个男人同时有两个以上的呷益。这种暮聚朝离的走婚,完全建立了双方感情的基础上,不带半点政治背景和金钱财产的利害关系,也不受神权和族权的约束,超然物外。如果遇到双方感情不和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走婚关系不能维持,则以男子不再爬房子或女方拒不开窗而宣告解除,不存在财产纠纷和怨言、嫉恨。爬房子也有规矩,有血缘关系的男女,绝对禁止走婚。如果某个男子“爬房子”事前未得到女方同意或爬错了则将受到族人的羞辱或严惩。 传统的走婚使木雅人至今保留着母系时代的遗迹。木雅人的家庭里没有夫妻,家庭成员以母系一方为主线,几世同堂的大家庭成员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母亲是家庭的核心。男女恋爱所生子女完全由母亲抚养,父亲没有养育儿女的责任。男子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扮演舅舅的角色,主要是帮助自己的姐妹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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