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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国家旅游局发文决定[国家旅游局 旅发〔2007〕71号],正式命名汉中市等31个城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国家旅游局 旅发〔2007〕71号《关于命名钦州市等31个城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文件指出:依据《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经国家验收组对创优城市的检查验收,共有31个城市达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决定: 命名钦州市等31个城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市列其中)。该文同时希望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城市珍惜荣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被正式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31个城市中,有地级市16个,分别是:陕西:汉中市;内蒙古:通辽市、鄂尔多斯市;辽宁:阜新市;江西:宜春市、吉安市;山东:莱芜市、德州市; 河南:信阳市; 湖南:湘潭市;广西: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四川: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有县级市15个,分别是:河北:遵化市;辽宁:庄河市;吉林:延吉市、敦化市;江苏:邳州市; 浙江:余姚市、义乌市、乐清市;山东:新泰市、诸城市、即墨市、栖霞市;广西:凭祥市、宜州市和新疆:阜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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