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西部旅游导航>>西藏>>西藏文化>>正文 |
西藏礼俗禁忌 |
西藏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长期聚居在与外界联系不便的高原,在独特的社会生活环境中,形成了一套与其他民族不同的风俗和习惯。当然,在与汉族和邻国的交流中,难免文化会互相渗透。因此,在藏族的风俗习惯中,我们可以看出外来文化影响的痕迹。 一、礼俗禁忌——生 二、礼俗禁忌——婚 三、礼俗禁忌——礼 四、礼俗禁忌——丧
生
藏族怀孕的妇女,不是那么重视休息和保养,宗教势力和歧视妇女的思想,又使妇女分娩时得不到合理的照顾和起码的卫生。直到现在,特区妇女,还是在帐篷外面生小孩,哪怕狂风大雪,监盆是不能在帐篷里的。农区有些地方,妇女分娩也只能在牛棚、羊圈之中。所谓生孩子“污秽”的陈见,使妇女分娩得不到起码的卫生条件的保证。当然,家庭和妇女本人摆脱了旧思想的桎梏,愿意或要求到医院、卫生所生小孩,或者请接生员来接生,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情况在城镇现在已十分普遍,农村、牧区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新法接生、注意卫生引起重视。
然而,藏族小孩一旦生了下来,尤其是男孩,从婴儿刚刚落地的时候,便得到比母新还要优厚的待遇。
小孩子生下来的第三天(女孩子是第四天),亲朋好友便要前来祝贺。这种活动叫做“旁色”,“旁”是“污浊”的意思,“色”是“清除”,也就是清除晦气的活动了。城里人带的礼物是青稞酒、酥油茶和给小孩的衣服、帽子等。客人一进屋,先对生母和襁褓中的婴儿献哈达,给生母敬酒、倒茶;然后端详初生婴儿,对孩子的出生说一些吉利、祝福的话。
在农村,亲友除带上酒、茶以外,还要带上满满一“唐古”(羊皮口袋)糌粑及一块新鲜的酥油,这是进门的贺礼。农村人用古老的风俗来祝贺孩子健康成长,客人要在敬酒、倒茶奉献给生母以后,再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一点糌粑,放在初生儿的额头上,表示祝福孩子吉利向上。接着,再说一些吉祥如意的话,大大夸奖婴儿的福运和五官。有些富户还为前来给婴儿除秽的亲友举行汤饼宴。
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藏族认为,小孩出了娘胎,带来许多污浊和晦气,举行这个仪式,便是要为孩子清除污秽,预祝健康成长。
据藏族老一辈的知识分子说,“旁色”仪式是从古老的“笨教”时期传下来的。只要我们到稍稍偏僻一些的乡村,便可见到在“旁色”这天早上,人们在生了小孩的人家门口,堆上一堆小石子。要是生的是男孩,便堆上白垩小石子;要是生女孩,什么石子都可以,并在石堆旁燃烧松柏香枝。前来祝贺的人们,走到门口,首先在石堆和香堆上撒上糌粑面,然后再进入主人家门。这种做法,就是笨教敬神的一种方法。所以说“旁色”仪式划从一千五百年前笨教时期流传下来的。
孩子满月之后,便要选择黄道吉日,举行出门仪式。这一天母子(女)俩都换上新服装,由亲人陪着(陪同的人也穿新衣裳)出门,第一件事是到寺庙朝佛,拉萨人便是到大昭寺了。目的是祈求菩萨保佑新生儿长寿,在世上少受灾难。朝完佛,再转到亲朋好友家去串门,一般是选择有福气的人家,如家中三世同堂、福星高照之类,意思是预示孩子将来也要建在忱样好的家庭。孩子第一次出门,人们往往在婴儿鼻尖上擦一点锅下的黑灰,意思是使婴儿在出门时不被魔鬼发觉。
婴儿可以出门后,便得给孩子取名,取名是一件郑重的事,往往请活佛和有威望的长者进行。得把孩子带去,同时带上哈达和礼品,送给活佛或长者。活佛取名时,总要起一些与佛教相关联的名字,如:扎西(吉祥)、次仁(长寿)、德吉(幸福)、平措(圆满)等等。长都取名则是就他生活中接触到的事物而定,宗教色彩少些,如孩子是星期四生,便取名为“普布”;星期二生的就叫“米玛”,要么就是次吉(一日)、次杰(八日)、朗嘎(三十)之类。当然,了避孕药父母告诉取名者自己的想法与愿望,如取“国吉”(我需要的生出来了)、“桑珠”(我的心愿达到)、“普赤”(招弟)、“却巴”(到此结束),等等。有的人生的小孩多数死了,为了使新生儿不再被“魔鬼”盯着,也就请人家随便取个名字,如“其加”(狗屎)。小孩子自小多病,生长的道路坎坷不平,父母感到孩子的名字不吉利,便再反映小孩抱到水活佛那里,另起名字,同时废除原有的名字。
婚
旧西藏,婚姻多数是包办,父母有养育和解决子女婚姻责任,子女只有服从和孝敬父母的义务。过去,找媳妇或赘女婿,子女是没有权利过问的,尤其是女子,往往到夫家还知夫婿的面容怎样。解放后,多为自由婚姻。男女恋爱,告知父母,再行习惯手续,最终成婚。旧式婚姻,有许多约束,也就是不合理的地方,列举如下。 第一,是贵贱不能联姻。以往,十分注意门当户对,不能姑且便娶你意中的人。考虑对象,第一是地位、财富,次之才考虑品行和仪貌。那时,贵族的子女可以互相通婚,富有的人与穷人是绝对不能相爱的,农奴的子女当然不可能和领主结婚。
第二,是迷信的约束。说亲之前,先要献哈达讨对方值年属相,再把属相带到活佛或专事历算的人那里卜算,看看相合还是相克,如有缘份,主能订婚。若是相克,男女双方再愿意,父母也是不能同意的。
第三,人微言轻普通农奴,恋爱结婚得受自家领主的约束,主人不同意,农奴便不能结婚。一般是同一领主的农奴结婚还容易,主人尚可同意;而不同领主的农奴结婚,就关系到农奴的增减,得征求双方头人同意后。才征求父母同意,确实难上加难。
第四,西藏旧社会分八等九级,屠夫、铁匠、乞丐等是最下等人,他们的婚姻,也只能“门当户对”,其他阶层的人家是不会与之联姻的。
藏族也禁止近亲结婚,父系亲属绝不能结婚,母系亲属要在四代以后才能结婚。当然,在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偏听偏信僻山区里,也有近亲结婚的,结果后代大多发育不全,不是傻瓜便是跛子。这在林芝、米林一些偏听偏信僻山区,经常可以看到。
由于男女没有婚姻彼岸,带来的社会后果很不好。有的因为得不到自由恋爱结婚的权利,有的削发为僧,或逃奔远方,有些甚至自杀。旧社会流传过不少民歌,反映青年们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反抗与控诉:
为了我的情人, 历尽千辛万苦; 如今不达目的, 借刀让我削发。
若能与情人一起, 哪怕是赤脚爬山、 披荆斩棘和涉水 也是心甘与情愿。
我心爱的情人, 不能成为伴侣; 活着真是多余, 不如早离人世。
现在恋爱结婚基本上父母不包办代替,但仍然基本遵循过去遗留下来的未婚、订婚和婚礼程序,故有必要把过去的一套婚姻和程序略作介绍。
求婚 这是必须经过的第一道手续。求婚之前先卜合属相,再帝哈达给对方家庭正式提出求婚。
订婚 双方同意婚事,便派人选择黄道吉日,起草婚约证书。婚约证书一般请有才化能诗文的人起草,内容是写男女结合、互敬互爱、互相体谅、孝敬长辈,品德应当高尚,等等。了避孕药的婚约书上写上今后财产继承事宜。这种婚约,是用诗歌形式写的,可以朗诵。
订婚这一天,男方要送给女方家中老少尊卑,每人一条哈达,并要送给对方父母养育女儿的“奶钱”。对方准备好茶酒招待来人。双方代表进入正厅依次入座以后,主人家端上’切玛“,敬茶酒。求婚的人家献上礼物,也送还这一天所花的费用,还要送一块“帮典”(围裙)。送这一天的费用是因为男家求婚,本来一切费用自当男家负担,如今女方代办,应当用钱补偿为谢。送“帮典”的意思是:姑娘自小不知磨破母亲多少块“帮典”,送来这一块赔偿损失。敬完茶酒以后,便把一式两面三刀份婚约书放在高脚盘内,由一家证人高声朗诵,另一家证人认真校对。念完订婚书,证人便把两家的家印当众盖在书上,然后郑重地由女方与男代表分别交给对方父亲。接着,两家父母对证人献哈达,表示谢意。订婚这一天,青年男女都不参加,只是家人出席。仪式结束后,尽情欢乐一天。离开时,女方家庭将哈达和回礼送给对方。 结婚 结婚仪式的头一天,男方得派人把一套漂亮的服装,以及巴珠、嘎乌、手镯等装饰品,用绸缎包好,送女方家中,让新娘明天过门打扮用。
迎亲的这一天,男方家要找一位有地位的人,带上一队人马,还得牵上一匹准备给新娘骑的打扮考究的马,这匹马的颜色,与女方属相吻和;这匹马必须是怀孕母马。同时,还得带上彩箭,箭上有明镜、璁玉、珠饰等。马队到达之前,女言要举行敬“切玛”、喝酒等告别仪式;男方迎亲队伍进门之后,先把彩箭插在新娘背上,表示她已经属于男方家的人了。又把璁玉放在新娘的头顶上,这块璁玉藏族习惯称为灵魂玉,这样做,表示男方的灵魂已托会于女方了。女家送新娘时,一般带去一位陪人。当姑娘要出门时,女方家有一人一手拿彩箭,一手拿羊腿,站在楼上高喊:“不要把我家的福气带走呀!”反复多次,直到姑娘走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