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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葬 大部分是乞丐及鳏、寡、孤、独等经济地位十分低下的人使用这种葬法。水葬时,将死者背到河边,节节支解,投入洪流之中。也有的地方用白布裹尸,整尸抛进江中,这是比较省事的一种葬法。藏南深谷区因无鹰飞来,大部分行水葬。
土葬 一般用于得了麻风、炭疽、天花等传染病人尸体,以及强盗、杀人放火犯、被刀砍死的人的尸体,法律上不许他们天葬或水葬,只允许挖抗进地里,意思是惩其灭根绝种,死者的亲属感到很不光彩和遗憾。
火葬 活佛及达官贵人死后,举尸而焚。焚尸完毕,拣起骨头灰烬,带到高山之巅顺风播撒,或者撒到大江大河之中,让流水带走。
塔葬 有名望的活佛死了,将尸体用盐水抹擦、风干以后,涂上香料等贵重的药物,把尸体保留下来,话在灵塔之内。这种葬法是极少数人才能享用的,如达速、班禅及大活佛。也有的活佛是尸体火化经后,把骨灰存进灵塔里。
灵塔的种类是很多的。有金灵塔,即外包金箔的灵塔;有银灵塔、铜灵塔、木灵塔、泥灵塔。灵塔的不同根据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如达赖、班禅是金灵塔,而甘丹寺赤巴(首座格鲁派甘丹寺中宗喀巴法统宝座继承人)只能用银灵塔,灵塔制成之后,分另存放在寺庙的大小宫殿里。
藏族幼儿夭亡,死后不举行什么葬礼,而是把尸体放在陶罐之内,盖好扔进江河之中,也有的把陶罐长期存放于库房之内。不过,过去不论何种葬法,都得先请僧人念经,超度死人,然后才进行丧葬。
藏族的葬礼变迁,是和宗教历史有关的。早在一千五百多年前,止贡赞普起,是衽墓葬的,了避孕药葬礼。在此以前,人死了不立陵墓,叫做“功成归天”,这在藏史《国王箴》这部书里和以后一些教史上有记载。从拉妥妥日聂赞开始,赞普(王)、后、妃、太子死了,都要立陵墓。现存的穷结县藏王墓,就是历史的见证。那时,大臣死后也立陵墓、尸林,在敦煌出土的《古藏文历史文书》中有所记载,要虽现在还没有 发现哪一位大臣的墓穴。自从佛教传入并在西藏盛行以后,全民信仰佛教,丧葬仪式也就依佛教教义来指导和解释。比如火葬,一般是们人采用的葬法,即僧人死后把尸体火化供施敬佛,超度到佛尊那里去它的依据来自佛经典籍中的“三途折罪部”。天葬时,送葬前头有点香引路的人,佛教解释为点香铺上五彩路,请空神母到葬场来。尸体作为供品,敬献诸神,祈祷赎去在生时的罪孽,请诸佛把死者灵魂带到天界。藏族人民认为,天葬场周围山上的鹫鹰,除了吃人尸体以外,不损害任何幼小动物,称之为“神鸟”。他们是受到格外保护的,猎人绝对不能打它。人们把尸骨喂给它们,它们吃完又飞到高山之巅屙屎,这样死者便能重新投胎到高贵人家,水葬也是有许多佛教渲染的。这种人因为穷途潦倒,死后不能上高山喂鹰,扔到水中喂鱼,也是起到供施献佛的作用,还了一生行善之愿。所以旧时鱼也被视为“河神”,教徒们是不吃它的。
丧葬与祭祀是连带关系的,藏族人死后,家庭要举行七七超度,七日一次,一直做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以往做七七超度时,要请僧人超度,头一七,亲朋好友到死者家中来,第一件事是帮助死者的家人,包括男女老幼洗洗头,表示哀悼完毕。是日下午,又把挂吊门口的陶罐带到河边扔掉。以后每逢七日便要念经,到寺庙供灯添油,为死者超度。到了最后一七,举行盛大祭祀,亲朋又来,主人备饭菜招待客人,感谢他们的帮助。据说,进行祭祀,过去是没有 的,自从金城公主进藏以后,见到藏人对死者如此薄情,便提议赞普应倡导人民对死者的追念,这样才开始了为死都做斋的习惯。这一段史料,在巴色朗著的《巴协》中有记载。
与汉族不同的是,藏族人为死者做周年纪念,却如大喜临门一样。家中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亲戚朋友都来作客,主人大摆宴席,并尽情娱乐跳唱,热闹一二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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