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西藏旅游有比较特殊的手续 外国游客持签证按以下程序办理入藏手续和文件: 申请旅行许可:您只要将您的时间、进藏路线、旅行意向、姓名、护照号码、职业、供职机构、联系地址和方式等材料经所在地的旅行社提交给西藏的有关旅行接待单位,你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入藏的相关确认手续。 进藏确认函:凡有组织的海外旅行团体进藏旅行须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办理进藏手续。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分别在北京、成都、西安、上海、西宁、香港和尼泊尔、美国、日本等地设旅行办事处,具体负责散客组团和进藏旅行咨询等事项。 护照和签证:来西藏的外国旅行者或登山者均须持本国签发的护照及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核发的签证。但与中国缔结免签证协定的国家的旅客例外。 由成都、格尔木、重庆、西安等地进藏的客人,须凭进藏确认函原件购买进藏机票和车票。 由加德满都入藏的客人,须凭进藏确认函在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取得签证或加注并购买机票,办理入境手续。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驻外办事机构、各旅行接待单位都可代办进藏确认手续。 注:取消三项涉外行政审批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开放,发展西藏经济,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第5次联席会议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以下三项涉外行政审批事项: 一、取消港澳同胞“旅藏确认函”,港澳游客持“回乡证”、“特区身份证”或“特区护照”均可进藏旅游。 二、取消海外游客来藏旅游5人以上成团的限制。严格执行海外游客进藏旅游必须由指定旅行社或散客中心接待的管理办法,仍不放开无接待单位的海外散客来藏旅游。 三、简化台湾地区人员旅游进藏手续,台湾游客进藏旅游,不再由自治区旅游局签发“旅藏确认函”,全部旅藏手续由自治区台办进行审批,并由自治区台办定期向自治区旅游局抄告。 散客如需在内地办理入藏函,为避免上当受骗,请于以下办事处联系: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驻内地办事处名录表 1 成都办事处 凌万波、德吉旺姆 13520456282 13880011733 028-85551719 028-85551719 610041 成都市武侯横街3号
2 西安办事处 魏国志 13032905041
3 上海办事处 徐杰、赵松 13916128639 13761929951 021-62578447 021-62572413 200063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50号联合大厦102室 4 北京办事处 年志礼、高婕 13910863218、13810064383 010-64060954 010-6406954 100009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49号
5 格尔木办事处 白延庆、郝赛鹏 13709798196 13909798196 0979-8483286 0979-8483532 817300 格尔木市盐桥中路11号
6 云南中甸办事处 刘振、陈根 13908911315 13988759497 0887-8229028 0887-8227892 674400 云南香格里拉县香巴拉大酒店22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