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各单位、驻军、武警部队、出租车公司及驾驶员:
2006年拉萨“雪顿节”即将来临,为给全市各族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障各项重要活动的顺利进行及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现就加强“雪顿节”期间交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驻市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要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把交通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控制单位车辆外出。
二,为缓解交通阻塞及各项重要活动的顺利进行,在“雪顿节”期间,市区各主要道路通行的车辆凭我局交警支队核发的《通行证》通行,进入各重要活动场所的车辆(哲蚌寺展佛、色拉寺、布达拉宫广场、体育场)凭我局交警支队核发的《特许通行证》通行。
三、凡需办理《通行证》和《特许通行证》的车辆,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车号)于8月10日至8月20日到我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管理科办理(地址:纳金路交警支队院内二楼);各出租汽车公司的中巴车、出租车一律到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办公室办理(地址:纳金路交警支队院内二楼西侧)。
四、我局交通警察支队在“雪顿节”期间将全力以赴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发动和依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坚决取缔酒后开车、无证驾车、违章占道等直接影响交通安全与畅通的行为。
五、在“雪顿节”期间,凡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及驾驶员责任;凡有违反交通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拉萨市公安局
2006年8月10日 |